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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罗成《异世邪魂》小说介绍
欧阳罗成《异世邪魂》_异世邪魂

欧阳罗成《异世邪魂》

夜丶孤泣

小说主角: 欧阳 罗成 林剑 武之力 马炜星 灵儿 雷利 欧阳天 欧阳牧 冬虎

相关标签: 玄幻 重生 异世 异世重生 命运 颠覆 玄幻异世 天下 我的 束缚

最后更新:2024/3/28 15:47:13

最新章节:欧阳罗成《异世邪魂》最新章节 第八十九章 激发血性 2024-03-28

小说简介:【RN风神组夜丶孤泣出品】天魔紫夜,异世重生;吾将颠覆命运,扭转天地;长剑尽屠负吾之人虚伪之辈,要这天在遮不住我的双眸,要这地在束缚不了我的身躯;势要成为天下苍生仰望的存在,缔造宁惹阎罗王,莫欺罗家郎..

内容摘要:【69书吧-www.69shu.com】血狱大陆华夏帝国太平城中,东城风悦酒楼天字号雅间之中,身穿紫sè金丝镶边长袍的紫夜端坐在八仙桌一边,而他对面坐着一个穿着白sè百褶裙的少女,长得清尘脱俗,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眼睛似乎会说话一般,看上去异常的动人。八仙桌上摆放着各种美味佳肴,可是紫夜却没有动筷子,只是看着眼前的少女,也不知道他心里此刻在想什么。那少女停放下手中的筷子,疑惑的看着紫夜说:“紫夜,你在看什么?我脸上有东西么?”甜甜的声音,让人如沐浴春风一般舒适。“美,真美;林仙儿,你是我长这么大见过最美丽的女孩了!!”听到紫夜对自己美貌的称赞,那少女没有欢喜,反而眼中出现厌恶的神sè稍纵即逝,少女收拾好情绪,对紫夜露出微笑说:“吃菜吧,要不然,可要凉掉了!!”“嗯,嗯,好!”紫夜眼睛依旧是看着那少女,右手拿着筷子随意的朝圆菜盘夹去,动作说不出的笨拙,虽然笨拙但也可爱非常。紫夜笨拙可爱的动作落在那少女眼里,她又再一次的露出厌恶的眼神,厌恶之后,她的眼神似乎坚定了下来。不稍一会时间,紫夜感觉头有些晕沉沉的,好像有好几个林仙儿在自己面前一样,眼皮很重很重。忽然间美丽的百褶裙披肩撕破,衣衫不整,而林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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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易烊千玺呀
这个小说最大的残忍,就是余淮最后的境地,曾经那样骄傲优秀的少年,竟然被现实压迫的如此沧桑,真的叫人心痛。但总算,谢天谢地,历经磨难,他和耿耿终于在一起了。不易......
心儿碎了是否还能愈合
这是我最喜欢看的小说改编电视剧,女主谭松韵完美,那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哇哇哇,我好喜欢的😃😃😃☺☺☺
lanen
经常在书荒的时候看见有人推文,直到今天看了,发现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惊艳,只能说文笔什么的可以,但是情节稍显拖沓。总体不错。
小明
我们都耿耿于怀过,简单含蓄过。
我们曾经都是耿耿可惜没有遇到余淮。
我们曾经都是简单,也为韩叙改变过。
我们曾经都是蒋年年,为张平疯狂过。
我们曾经都是洛枳,为盛淮南卑微等待。
我们曾经是路星河,为耿耿默默付出过。
我们曾是陈雪君,念念不忘着余淮。
我们都曾是贝霖,为韩叙耍过小心机。 最好的我们
我们曾都是韩叙,有那么一瞬间心疼过简单。
我们曾都是盛淮南,也看过洛枳写在墙上的字。
耿耿于怀,简单含蓄,橘络淮南则成枳。
耿耿喜欢余淮,简单贝塔知道。
余淮喜欢耿耿,只有路星河知道。
洛枳喜欢盛淮南,只有她自己知道。
谁也不知道青春欠我们一个路星河。
仟了个仟
这本小说记录了最最真实的高中生活,相信好多人都有自己的美好回忆,每次看到这本小说都能引起共鸣,耿耿余淮,耿耿于怀,作者的文笔也很不错,希望大家多阅读这本小说。
小猫为啥爱吃鱼?
比起耿耿余淮我好像更喜欢电视剧里的路星河,他可以为了耿耿改变自己,余淮陪了耿耿3年,而路星河陪了耿耿10年之久,真的,比起王子我更欣赏将士,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认为,可能不需要为什么吧😊😊😊
紅尘添乱
对于一直在书评刷路星河的人;

我觉得你们应该去剧评里说那些话,没必要一厢情愿的来书评中强加路星河这角色。

我是看完了电视剧后才看小说的,个人觉得小说要更好看些。

而对于路星河呢,我觉得耿耿余淮之间不需要路星河,这只是他们俩的故事(不服的回头看看书名)。

路星河的存在反而有了些许狗血的嫌疑,或许是小说中的耿耿过于“平凡”了吧(不服的看完小说再逼逼)……

你们喜欢的是剧里的路星河,而我更在乎小说中的耿耿余淮

看到有太多人在可怜路星河了,有感而发,我也不是讨厌路星河,但是麻烦在意一下原著党可以嘛,虽然我这个原著党也只是看完电视剧后半路出家的。但我还是更喜欢小说中的他们

那时候的你是最好的你,可是很久很久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

手动打字很累的,不接受批评→_→
M.
今年高一,我喜欢他3年了。网剧是她推荐我去看的,看了几集我也没什么太多感觉。可她硬是把整个剧给追完了,这让热度只有一分钟的我叹为观止。那时是中考完后的暑假,我们一起补课,一起聊八卦,一起等公交,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在正午太阳最毒的时候喝热饮。那个夏天似乎要把初中最精彩的瞬间留下来。我又记起了那个糟糕的星期五,我问她你喜欢谁。她说问完有什么奖励,我回答说我也告诉你我喜欢谁。她说了一个H,末了又加了一句,不是黄XX,是另一个。其实当她说出这个字母时我想的就是她心中的“另一个”。于是,我用惊讶的表情整整问了她一个中午关于她与她喜欢的人的事。当她问我喜欢谁时,我一脸花痴样看她“当然是我的物理老师啦”我努力地回答道。她明显不相信,但也没说破。我看着她满脸羞涩,对于回答她喜欢的人问题时,她的声音都沾上了喜悦。我也笑了,笑的却是“好巧啊,我们喜欢上了同一个男生”。那天我回家大哭了一场,我最终还是想选择放弃,想着想着又想起了一句歌词“我努力压抑可是爱情怎么喊停”我至今还记得我的样子。哭完后又跟个没事儿人一样,只是真的很想放弃。因为她是我的好“堂妹”我怎么忍心伤她,而他也许只是我的过客而已吧。渐渐的她好像知道了什么也渐渐的说不喜欢他了。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就是那样。而我却任控制不住自己喜欢他,这很荒唐很矛盾。曾经的我以为我回和他和她一起永远在一起,事实证明我错了。中考后我没有如同小说般那样对他说喜欢,只递给他一张纸巾;我没有如同小说般和她继续保持联系,只留下暑假的回忆;我没有如同小说般在他之后遇见我的真命天子;只用视线穿过人海找到他。我们在同一学校,不同班。她读文,他读理,我也读理。就像耿耿一样身边的人都劝我读文,可我读理的原因却和耿耿有些不同。原因有很多有她,有他,也有我自己。我很希望多年之后也同耿耿一样用这句结尾,对现在的我结尾。 “不枉我耿耿于怀这么多年。”
☞♪¾♪☜
当我们青春时,是找一个我爱的人,但当我们成长了,成熟了,原来找一个爱你的人,或许是最美好的结局!社会让我们都变了,但唯一不变的是最初的那份感动,悸动!回望每个人的一生,或许这就是最美好的我们!当最美好的她,遇到了最美好的他,却横亘了整个青春!不完美的青春才是最好的!至少我们拥有过!愿看到这段文字的你或他(她),拥有美好的一生!
April
看到电视剧📺才去看的小说,不过我还没有好好看电视剧,打算看完小说好好对比一下。这本小说写的很真实,耿耿很平凡,但她也很幸运。小说没有狗血的三角恋什么的,特别简单。而且全书都是一种正能量的调调,我要是高中那会看说不定就考上清华北大了呢😉想起了我的高中,和我的男神,时光一去不复返啊,那时的我们就是最好的我们👫
佛系少女.
以前是最好的你,现在是最好的我,耿耿于怀经多年后在一起。这本书内容非常精彩,情节跌宕起伏,非常吸引人,值得一看。
璐璐1542
书里没有路星河,是不是结局就会不一样?余淮也不一样了,路星河是不是有机会了?书里没有他的结局,青春欠我一个路星河。
我不是胖😏是月半😂
小说看了两遍,网剧也看了两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感受。一开始只专注耿耿于怀的感情线,后来看了网剧,觉得路星河这个人物安排的非常好,至少没让我觉得突兀,多余。反而让我,让我们这些原著党(或许是部分)都觉得人物安排得很不错。再后来又反复看了两遍。
耿耿,余淮,β,简单,韩叙,徐延亮,张平都是虚构出来的人物,但却能让许多人感动,感动于那个年少轻狂,肆无忌惮的学生时代,那群肆无忌惮的学生。
现在正处学生时代,算是感同身受吧,有一个喜欢的人,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他会发光,而且照亮了我。
这本书真的很好,或许它不是最精彩,最励志,但却是一本承载了许多人青春的书籍。
二熊的铁杆书迷
现在准高二 这次考这本书是重温一下 不是新的书迷 最近听说要拍成电视剧之类的吧 我就想到了这个 所以就来重温一下 这本书讲述的事男女主人公余淮和耿耿在高中做了三年同桌的同时都隐约得互相喜欢,但都没有说出来,几年相遇后耿耿帮助余淮走出困境,并在最后在一起的故事 这本书不仅仅一味的在讲述故事 里面也有很多语言值得积累 慢慢读 仔细的读 这真的是本好书 我的实体书到现在还完好无损的躺在我书架里 非常珍惜 值得一看。
懵萌
看完了,为路星河感到悲伤。余淮喜欢耿耿,只有路星河知道。路星河的56次求婚,终抵不过余淮的一句:我来晚了。
耿耿和余淮隔了很久很久才走到一起,而路星河,却怎么走因为走不进耿耿,只因耿耿心中早已有了余淮。
抢耿耿相机的路星河,你好;为耿耿炸了学校的水池的路星河,你好;坚持不懈向耿耿求了56次婚的路星河,你好……大画家路星河,再见,再见,面对耿耿时阳光开朗的笑容。
路星河,谢谢。
羔羊同学的豆芽菜Do
这部剧跟小说看了好几遍,每次都看的哭死自己,想起了自己的高中三年,想起我们在一起没心没肺胡闹的我们,每天画室教室饭堂,不管多累我们一群人总是嘻嘻哈哈的,还有一年,我们就要是社会人了!没有了在学校的日子!看到这部小说感慨很多,还好结局最后他们在一起。“不枉我耿耿于怀这么多年”
厌倦@
一厢情愿,就得愿赌服输,,,,,,,,,,,,,,,,,,,,,,,,,,,,,,,,,,,,,,,,,,,,,,,,1,,,,,,,,,,,,
左岸晴空,右岸流离
又追了一遍最好的我们,又想起了高中时的学霸同桌,真的挺伤感的,也很怀念那个时候的我们。耿耿余淮,其实真的就是现实里的我们,只是少了那么一点偶像剧的情节,回归平淡之后,就更想哭了
一世倾城
网剧“最好的我们”结束了,好不舍啊!
青春是简单对韩叙的“既然一厢情愿,就得愿赌服输”的喜欢:青春是“洛枳爱盛淮南,谁也不知道”的暗恋;青春是路星河陪伴守护了耿耿十年可终换不来喜欢;青春是耿耿余淮的十年互相等待……路星河喜欢耿耿,全世界都知道;耿耿喜欢余淮,贝塔简单知道;余淮喜欢耿耿,只有路星河知道;洛枳喜欢盛淮南,谁都不知道;盛淮南爱洛枳,全世界都知道……“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路星河56次的求婚也比不过余淮的一句“耿耿,我来晚了!”耿耿于怀终究是耿耿余淮,耿耿余淮要一直幸福走下去……庆幸余淮出现在了晚秋高地,庆幸洛枳盛淮南终于橘生淮南,庆幸简单遇到了比韩叙爱她多的周末……
十年,一直是路星河陪在耿耿身边。
一个是从青春陪她走到黄昏的路星河
一个是把她永远留在青春里离开十年的余淮
路星河十年的陪伴却抵不过余淮一句“我来晚了”
当路星河就要吻向耿耿时,耿耿那往后倾了倾的身子,熄灭了路星河从青春到现在燃烧的火,因为啊,他知道,十年了,他依然未住进她的心,呵,应该说是打败不了住在她心里的人吧……他走了,一个人走了,因为啊,他唯一爱的耿耿已经不再需要他的陪伴了,她爱的人回来了,他也应该离开了,就算留下来,又怎样,他用他的整个青春去爱的人都没接受他,那以后,也不过是没有结果的结局。
是啊,“一厢情愿就得愿赌服输。”
耿耿啊,知道吗,陪了你整个青春的人差点就可以打败永驻在你青春里的人了呢。
北冥故我生
有这样一群人,有这样一场青春,有这样一个故事。有这样一段耿耿于怀。

时光从不俱眼泪,它活于人的眼泪中,从他们的泯灭中,从他们的永久保鲜中,向前。它践踏了那一地的光阴,从不吝啬于丢分那些碎片,只吝啬于将那支离破碎交给对的人。我们都落在它身后,追赶着,丢弃着,践踏着尊严,遗忘着昨天,追赶着回不去的,拾不起的,忘不掉的,抹不去的。

我们被一场叫青春的大雨淋得浑身湿透。那些年少的骄傲的样子,被这一场呼啸的雨淋得狼狈不堪,却也永久鲜明。

或许会忘吧?或许不过几年,便会被生活埋于地底,灰尘蒙目,不见天日。或许年少的爱,年少的恨,年少的愚蠢和永远回不来的智慧,都会被自己的脚印碾过,遗落在光阴夹缝中苟延残喘的当年。

没有哪两个青春有相同的灰。青春,月日,无数白天黑夜,爱恨嗔痴,最后往往不过心底一座精巧的坟,埋藏的是年少的自己,还有偷走的那些人。

耿耿的那座坟里藏着一个光芒四射的少年,那个少年于时光里熠熠生辉,被光阴残忍地放过,依然宛如初见。那是一个最好的余淮,却不是一个属于耿耿的余淮。所以他才是最好的余淮吧。所以他才会躺在那座坟里吧。一个不再属于耿耿的最好的余淮。

多年后那个耿耿遇见的那个余淮,抹去了轻狂,失去了骄傲,是因为生命无所不在的无奈,却只会成就耿耿从不曾遗忘的余淮。

那多年后的余淮遇见的那个耿耿呢?她不再煎熬,不再无助地扯他的衣角,不再轻易红了脸又红了眼。但她还是耿耿呀。她还是那个愿意属于余淮的耿耿呀。

谁知道呢?谁能瞥见岁月的双目,看透它残忍又怜悯的面容,瞥见那遥遥无期的彼岸呢?

我们都把最好的自己葬送了,然后再遇见最好的自己。青春它是一把刀,但锋利的不是它的刀锋,而是那握刀的手。

谁握住了属于耿耿的那把刀?谁握住了属于余淮的那把刀?谁把他们变得翻天地覆?谁让他们于雨林泥泞中永远无知?

是谁?是谁?

这些疑问它刺透生命的狂放无妄,执着地朝着不存在的方向,只余空洞洞的回响和那微微上扬的尾音。

年少的时光永远又远又慢,远得又迷茫又幻美,慢得又残忍又慈悲。

谁说现在的余淮不是最好的余淮?谁说当年的耿耿不是最好的耿耿?

他们也是时光笔墨下最是他们的他们。他们也于时光的洪流中刻舟求剑,不断地失去,不断地遇见。那被洪流冲走的七年,并没有带走他们的当年。

那已失去的光阴,那被称作青春的碎片,本就有它故久弥新的魅力。它引得人流泪,又喜悦又悲伤地哭泣。

我不知道为什么,读这本书时我千般喜悦却又万般惆怅。或许是因为知道青春那么好,怎样都是浪费。或许是因为知道这样的光阴永远能从人心牢笼中游走。或许是因为知道生命每一刻都有它自己的脉搏,或快或慢,像疾病一般让人浑身疼痛,却前所未有地活。

何必将光阴分割,去追溯每一份的失去和遇见。他就是他,她就是她。他们就是彼此的耿耿于怀。

耿耿,余淮。你们没做到的那些事,你们做到的那些事,你们失去的那些事,你们得到的那些事。你们的,都是你们的。

时光啊,请温柔对待他们,请温柔对待属于耿耿的余淮和属于余淮的耿耿。请让他们永远保留属于他们的他们,请让他们永远不完美,请让他们永远耿耿于怀。

瑾年
2017年3月11日